
为了避免剪刀手,请各位读者见谅,我们隐藏了楼盘的大量指向性信息。就称它为某楼盘吧。
某楼盘是重庆主城核心区的一家知名楼盘,为外地投资者10余年前入渝开发,占地面积广,品牌知名度高,无论是住宅还是商业甚至资源配套在重庆都算一流的。
站在购房者的角度,我们写出来希望正在买房的人可以尽量避开这些套路;
而站在开发商的角度,我们不点名,但营销指标压力下的举措,也值得深思:诚信和效益之间的平衡术,是一门功课,在这个销售浮躁的时代,尊重客户需求,珍惜自己的品牌,异常可贵。
江景房变样?
2017年4月5日,重庆工商局的信箱接到了一份投诉,这份投诉的内容,在房地产界比较常见「投诉开发商虚假宣传」。(来源:渝工商信箱[2017]778 4月5日)
不一样的是,这次的虚假宣传,被某区工商分局立案调查。
@市民
我是2015年5月在XX(开发商名)房地产开发商购买了YYYY(楼盘案名)的商品房。该开发商的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告知我们7号楼是楼王,全江景房!前面不会修高层建筑,最多就是九层的小高楼,因为XXX前几期楼盘靠江一面都是小高层不会影响视线。但现在受去年重庆房价上涨的原因该开发商在规划调整了规划变成了十八层的高层建筑了。这种欺骗消费者购房是否属于虚假宣传?并且给我们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从江房变成一般的房子 !前面还是一座高高大厦了!
@XX区工商局
关于您来信反映重庆XX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YYYY栋商品房一事,XX局已于2016年12月立案调查,现在正在调查过程中。
在这起投诉中,XX区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与投诉者通过电话联系,向投诉者说明了该案正在调查的情况。并请投诉者到XX局配合进一步调查。
爆发的就学问题
这家开发商的楼盘,教育资源很不错,但因此也集中爆发了一次就学问题,时间大约在2016年1月。(来源:市长信箱[2016]195 2016年1月30日)
@市民
2015年12月起XXXX开始通知业主陆续接房,接房过程中业主们发现……以学区房的宣传欺诈购房者(现XX因无限量的宣传学区房导致XXXX小学每年的读书名额供不应求,现XX出台公示要求业主之间抽签,业主对此表示抗议,因后期的部分业主购房时签署了放弃读书指标的协议,价格上要比有指标的业主便宜1500元-2000元每平方,但现在我们多付了1500元-2000元每平方购房的业主换来的仅是一个读书指标的抽奖机会!
@XX区建交委
XXX小学生源按照「就近入读」原则可入读「XX小学」和「重庆XXXXX小学」两所学校,但因家长更多选择XXX品牌,导致目前重庆XXXX小学爆满,超出可容纳量70多名。
其信访内容主要针对房屋销售宣传「购房优先入读XXX小学」。据了解,自2009年确认重庆XXXXX小学开始建校后,公司方宣传内容为「含有XXXXX小学资源」;2012年开始时宣传内容更新为「购房优先入读XXX小学」,而非保证入读。2014年9月1日起,新购房业主于购房同期签署《重庆XXXXX小学校优先入读及预登记事宜须知》。其中,明确XXXX业主每年160名就读名额限制及「一户一名,有限入读」原则。但开发商对该片区业主就教育资源选择问题缺乏更加全面细致的统计估算,导致目前就学问题爆发。
最终在几方努力下,就学问题妥善处置。
两件事情背后同样的逻辑是:为了销售开出的附加条件,最后因为主观客观的原因,无法兑现,这会让业主感到欺骗。
尊重购房者是房地产市场最基本的规律,但事实是,购房者成了较弱势的一端:买了房,迟迟无法接房;买了房,货不对版;买了房,配套遥遥无期。
其中一些情况是开发商的资金链所致。我们找到一起案例(来源:渝教育信箱[2017]1238):
@市民
我想咨询关于渝北区回兴街道南方玫瑰城前期所建的中加中学何时能动工续建并开学?当初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全程教育大盘,几年前中学就已经停工,……让我们业主感到莫大的欺骗感。
@渝北区政府
南方玫瑰城中学(暂命名),占地20618㎡,办学规模24班。该项目已修建至主体封顶,处于停工状态。目前,南方集团正在积极准备该学校的后续建设相关工作。区教委将督促南方集团公司加快后续工程建设,早日建成投用。
还有情况是开发商故意误导消费者加速卖房所致。
沙坪坝有一起虚假宣传案例,原旭阳台北城开发商(目前该楼盘已易手恒大)就因此被业主告上法庭(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6年4月29日)。
重庆某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因涉嫌虚假宣传被购房者举报,经调查后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开发商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元。开发商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开发商的诉讼请求。
重庆开发商在销售其在大学城的楼盘时,通过发放传单、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的方式宣传「赠送7平方米会客厅」、「阳台半赠送」和「凸窗全赠送」等内容。根据该楼盘购买者的举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了含上述内容的宣传资料,随后进行了立案调查,认定开发商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和引人误解的宣传,最终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有的则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的改变,例如调规。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正常的经营需求,但一旦以宣传的环境或者配套的楼盘高溢价卖给了购房者,那么,在自身可控因素下,承诺是否兑现,是否需要唯利润化损伤品牌?双刃剑下,更需要好好和购房者沟通。
某楼盘被立案调查的案例,现在尚未完成,无法有定论。但就沙区这起开发商的立案调查来看,虚假宣传的成本并不高,更多需要开发商的自律。
毕竟,「开发商」3个字前,最能让老百姓点赞的前缀,还是「责任」,而不是「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