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
拍品名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龙江路10号2幢商服用房 | |
权利来源 | 司法变卖 | |
房屋产权证号 | 105房地证2015字第56636号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拍品现状 | 土地性质 | 出让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2043年11月30日 | |
房屋用途 | 商服用房 | |
房屋建筑面积 | 1260.92㎡ | |
租赁、使用情况 | 部分已出租,由承租人使用,部分空置 |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有查封、有抵押 | |
特别说明 | ||
1.限购情况: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2.税费负担情况:变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在收到过户文书15日内完成过户事宜,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如税务机关在办理过户时要求买受人垫付应由出卖方缴纳的本次交易的税费,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未申请,请自行向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3.特别提示:(1)本次变卖范围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2)本次变卖房产中部分已出租,本次为带租拍卖,租赁详情见附件《租赁合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了解。(3)本次变卖标的物为同一产权证上部分房产,建筑面积根据《重庆市房产面积竣工测算报告书》确定;根据标的物产权证记事页记载,本次变卖标的物产区证未包含附36号商服用房,但根据《重庆市房产面积竣工测算报告书》中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推算产权证总面积应当包含附36号商服用房,请竞买人注意,竞买成功后需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该标的物能否成功办理单独的产权证,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4)本次变卖房产中附1号附7号有扩建;2幢室外楼梯布局与产权证附图不一致,单独上行二楼的外接楼梯被拆除,一楼的内部上行楼梯被封闭,变卖成交后执行法院按现状进行交付,若涉及房屋违建处理、确认房屋面积、划分界限、修建隔断等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人员及部门咨询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5)标的物的物业、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231250;023-63819678(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 |
变卖须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3日10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64.4a691a339KuGzf;用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现就有关的网络司法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重庆市九龙坡区龙江路10号2幢商服用房。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研究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六、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933.7496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买受人于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 :华夏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63930185300000617057136);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办理标的物的交接及转让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办理解除查封、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根据法律规定,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服务: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231250 023-63819678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23-67679098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已于2023年9月26日电话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9月27日电话通知到了被执行人之一、短信通知了剩余被执行人及标的物承租人,特此公示。
重庆市九龙坡区龙江路10号2幢商服用房
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13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23/4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64.4a691a339KuGzf,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九龙坡区龙江路10号2幢商服用房。评估价:1667.41万元;二拍流拍价:933.7496万元;变卖价:933.7496万元,保证金:186.74992万元,增价幅度:4.6687万元(及其整数倍)。
该房屋产权证号为105房地证2015字第56636号,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11月30日,房屋属于观江美郡,有物管管理。本次变卖范围包含九龙坡区龙江路10号2幢附1、2、3、4、5、6、7、8、9、10、11、12、13、14、29、30、31、33、34、36号共20套商服用房,据《重庆市房产面积竣工测算报告书》中的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记载本次变卖总建筑面积为1260.92平方米,各套房产建筑面积、所处楼层、使用现状及租赁情况见下表:
房号 | 建筑面积(㎡) | 楼层 | 使用现状 | 租赁情况 |
附1 | 27.27 | 第1 | 已打通,目前已转租,实际用作“少儿舞蹈” | 承租人为王蕾,租期为2022年6月18日至2024年12月17日,租金约为5500元/月,按季度支付,目前已交至2023年6月17日。 |
附2 | 62.28 | 第1 | ||
附3 | 62.7 | 第1 | 已打通,目前空置 | 已退租,无租赁 |
附4 | 107.75 | 第1 | ||
附5 | 34.09 | 第1 | ||
附6 | 34.09 | 第1 | ||
附7 | 34.09 | 第1 | ||
附8 | 34.09 | 第1 | 空置 | 无租赁 |
附9 | 34.09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路易叔叔皮革店” | 承租人为卢昌德,租期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起始租金为85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目前租金实行一月一付。 |
附10 | 34.09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缘梦餐厅” | 承租人为余敬兰,租期为2021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起始租金为60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 |
附11 | 102.39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红颜火锅” | 承租人为申玲,租期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7年6月9日。起始租金为60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季付。 |
附12 | 62.7 | 第1 | 空置 | |
附13 | 36.65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竹苑面” | 承租人为钟泰群,租期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起始租金为80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 |
附14 | 60.51 | 第1 | 目前用作经营“走火烧烤” | 承租人为张旻,后转租给张正俊,租期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19日。起始租金为80元/㎡/月,2023年1月1日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据承租人口述租金已付至2023年6月。 |
附29 | 95.95 | 第2 | 空置 | 无租赁 |
附30 | 62.7 | 第2 | 空置 | 无租赁 |
附31 | 107.75 | 第2 | 空置 | 无租赁 |
附33 | 68.18 | 第2 | 目前用作经营“芳龄十八” | 承租人为李发勤,租期为2022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起始租金为40元/㎡/月,第三租赁年度起,每年上浮5%,租金半年一付。 |
附34 | 102.39 | 第2 | 目前用作经营“厚慈记传统火锅” | 租赁合同已到期,口头续租使用,未约定租期。 |
附36 | 97.16 | 第2 | 目前用作经营“聚源茶楼” | 租赁合同已到期,口头续租,未约定租期,租金季付,目前已付至2023年7月。 |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1)本次变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2)本次变卖范围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3)本次变卖房产中部分已出租,本次为带租拍卖,租赁详情见附件《租赁合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了解。(4)本次变卖标的物为同一产权证上部分房产,建筑面积根据《重庆市房产面积竣工测算报告书》确定;根据标的物产权证记事页记载,本次变卖标的物产区证未包含附36号商服用房,但根据《重庆市房产面积竣工测算报告书》中房屋面积分户汇总表推算产权证总面积应当包含附36号商服用房,请竞买人注意,竞买成功后需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该标的物能否成功办理单独的产权证,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5)本次变卖房产中附1号附7号有扩建;2幢室外楼梯布局与产权证附图不一致,单独上行二楼的外接楼梯被拆除,一楼的内部上行楼梯被封闭,变卖成交后执行法院按现状进行交付,若涉及房屋违建处理、确认房屋面积、划分界限、修建隔断等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人员及部门咨询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6)标的物的物业、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预约看样请关注“雍迦科技”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yongjiakj.com完成自助预约,亦可致电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人工预约:400-0231250、023-63819678。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不晚于2023年10月8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不晚于2023年10月8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变卖方式:
1、竞买人应先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注册登记并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span style="line-height: 150%;letter-spacing: 0;font-size: 15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