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关于二拍 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8号2-19等176处房屋标的拍卖

重庆长寿区重庆长寿区桃源大道8号
当前价:59183.3704万元
评估价:105684.59万元公告中
拍卖开始时间:2026-04-17 10:00
淘宝网二拍
  • 拍卖时间 2026-04-17 10:00
  • 延时周期 5分钟
  • 加价幅度 2360000元
  • 处置法院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 保证金 2960万元
  • 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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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8号共计176处不动产(整体拍卖)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2042年6月20日

房屋用途

商业用房、库房、车库

房屋建筑面积

共计127338.57㎡

房屋套内面积

共计95693.88㎡

租赁、使用情况

目前由承租人使用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有查封、有抵押

特别说明

1.限购情况: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2.税费负担情况: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自行核实并按法律规定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2)本次拍卖范围详见拍卖公告。(3)本次拍卖将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8号共计176处不动产(即长寿区凯谊·世纪广场)行整体拍卖、带租拍卖,具体情况详见拍卖公告。(4)长寿法院已指定重庆辰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从2025年3月21日起至人民法院解除指定管理之日或作出过户裁定并交付之日止继续对凯谊·世纪广场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包括招商与租赁、财务管理、水电气消防设施维护、安全与应急、商户保证金退还等)。在此期间各个商户与重庆辰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含续签)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继续有效,基于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变,但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背市场规律的除外。参与竞拍或申请以物抵债即视为认可该期间签订(含续签)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并承受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情况详见拍卖公告。(5)标的物室内部分结构已发生改变,室内部分空间位置与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空间位置可能存在偏差。(6)标的物面积、用途等数据或信息仅供参考,以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登记为准;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7)可能未穷尽标的物各类欠费及其他费用情况,标的物涉及的商业管理费根据房屋用途和所在位置不同收费标准亦不同,具体收费标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核实,商业管理费、水电气、大修基金以及其他欠费情况请自行核实并按法律规定承担,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

4.调查表未穷尽事宜,以本标的物拍卖公告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231250;023-63819678(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


拍品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将2026年4月17日10:00起至2026年4月18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68.63d930a7UUHGJz)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96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960万元,淘宝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成功竞买人按照法院规定支付尾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凭《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法院解除查封、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按法律规定承担,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咨询服务: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231250 023-63819678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0263562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0249745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1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拍卖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特别提示: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标的物(即凯谊∙世纪广场)内各个商户的合法经营权利造成损害,亦无需商户搬离,不会对商场的运营秩序产生影响。相关新闻媒体(含自媒体)转载本拍卖公告内容、标的物调查表、竞买须知、标的物影像资料、法律文书等发布在其他网络平台的,请勿故意编造、片面解读、吹嘘夸大与本案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拍卖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4月17日10:00起至2026年4月18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68.63d930a7UUHGJz)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一)坐落位置: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8号共计176处不动产及附属装饰装修、设施设备。【详见(重庆)华康(2025)(估)字第516号估价报告】

(二)评估价格:该标的物评估价为105684.59万元。

(三)拍卖方式:对标的物进行整体拍卖、带租拍卖。本次拍卖的起拍价格为59183.3704万元;保证金为2960万元;增价幅度为236万元(及其整数倍)。

(四)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为长寿区凯谊·世纪广场,建成于2012年,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共计127338.57平方米、套内面积共计95693.88平方米,裙楼共7层(负2层为车库及库房、负1层至5层为商业用房),配有电梯及扶梯,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库房、车库,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2年6月20日。标的物各套房屋具体面积、所在楼层、产权证号等更多信息详见(重庆)华康(2025)(估)字第516号估价报告。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

2.本次拍卖范围包含标的物室内室外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备(50部扶梯、17部直梯)、热风幕机、低压配电室气溶胶设备、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空调内外机、污水提升装置、消防设施、公共区域座椅、公共区域灯具等与本案标的物形成附和无法拆除或拆除后会影响商场运行秩序的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

如与本案标的物形成附和无法拆除或拆除后会影响商场运行秩序的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系他人所有,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确认后将以成交价按比例支付给所有权人,但不影响本次司法拍卖,不影响标的物成交后的交付。

3.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标的物内各个租赁商户商铺内部装饰装修及动产(电视、电脑、冰箱、空调、厨具等用于生产经营的设施设备)、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

4.标的物室内部分结构已发生改变,室内部分空间位置与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空间位置可能存在偏差。若拍卖成交,该瑕疵可能存在相邻权纠纷或其他纠纷,均由买受人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自行协商处理或者通过法律程序途径解决,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5.标的物面积、用途等数据或信息仅供参考,以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登记为准,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对标的物各类数据或信息重点关注,必要时可向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咨询了解或实地对标的物进行勘验、测绘等。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的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数据或信息与本公告内容有偏差的,成交价格不作调整,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本公告所展示标的物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估价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意向竞买人报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瑕疵缺陷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7.本次拍卖已涤除重庆辰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通富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辰岱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辰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侠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侠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赁权及相关权利。即被执行人重庆凯谊实业有限公司与上述各公司之间基于凯谊·世纪广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均已实际解除,各公司之间基于各类合同及补充协议享有的租赁权益、物业管理权益、受托运营权益等针对本案均已自愿放弃。

除上述6家公司外,标的物内尚在实际经营的其他商户与重庆辰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通富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辰岱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辰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侠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侠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主体之间已签订(含续签)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继续有效,基于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变,但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背市场规律的除外。参与竞拍或申请以物抵债即视为认可上述已签订(含续签)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并承受权利义务关系。具体租赁详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了解。

8.本院已指定重庆辰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从2025年3月21日起至人民法院解除指定管理之日或作出过户裁定并交付之日止继续对凯谊·世纪广场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包括招商与租赁、财务管理、水电气消防设施维护、安全与应急、商户保证金退还等)。在此期间各个商户与重庆辰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含续签)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继续有效,基于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变,但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背市场规律的除外。参与竞拍或申请以物抵债即视为认可该期间签订(含续签)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并承受权利义务关系。具体租赁详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了解。

9.本公告可能未穷尽标的物各类欠费及其他费用情况,意向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自愿承担因标的物各类欠费及其他费用可能带来的诉讼风险及经济损失。标的物涉及的商业管理费根据房屋用途和所在位置不同收费标准亦不同,具体收费标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核实,商业管理费、水电气、大修基金以及其他欠费情况请自行核实并按法律规定承担,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

10.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对拍卖成交后能否顺利实现预期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能否顺利收取标的物的租金收益、能否顺利占有标的物等风险)进行了解并充分考虑,自行承担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

11.意向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本拍卖公告交纳保证金后即可参与竞拍。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以物抵债的需垫付辅拍费用)。如有中介机构以各种名义向竞买人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费用,请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12.意向竞买人应当自行向拍卖辅助机构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或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了解标的物现状、瑕疵、租赁等情况。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如发现拍卖辅助机构不履行职责、怠于履行职责等问题,请竞买人及时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反映。

13.以上情况请意向竞买人高度重视和注意。意向竞买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瑕疵缺陷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或债权人提出以物抵债申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已知和未知瑕疵缺陷,自愿决定参与竞买,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本院对标的物目前已知的、尚未发现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不晚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第7个自然日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不晚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第7个自然日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意向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不晚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第7个自然日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咨询、看样的方式与时间

意向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缺陷担保责任。

标的物拍卖期间,本院已委托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咨询、带领看样等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如需预约看样,请关注“雍迦科技”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yongjiakj.com自助完成预约,亦可致电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人工进行预约,预约电话400-0231250、023-63819678。

四、竞买规则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意向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一)意向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二)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三)意向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竞拍前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20日内交纳尾款。买受人申请延期交纳的,执行法院不予准许。

(五)付款方式:买受人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账号:4501010400106145967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六)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税费缴纳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对需要承担税费数额有充分的预估,如因税费问题导致标的物不能过户、权证不能办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法院不作任何担保。除涉及标的物办证、过户等司法拍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外,其余涉及标的物因各种原因所产生的各类历史欠税均由相关纳税义务人承担。

七、过户及交付

(一)标的物是否符合过户条件、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资格,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缺陷、意向竞买人不符合过户资格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或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需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增加等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包含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三)标的物交付时,可能产生搬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需由买受人垫付。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标的物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罚款费用。标的物部分空间位置存在不同程度的打通合并、跨界夹建并重新进行空间布局等情形,导致部分空间位置与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空间位置可能存在偏差,若拍卖成交,本院将按标的物现状结合已披露的瑕疵进行整体交付。如买受人认为有必要厘清标的物产权证上载明的实际边界位置,由买受人自行聘请具有资质的房屋测绘单位按照标的物产权产籍资料中确认轴线位置予以测绘确定。如买受人需对标的物产权证载明的内部结构进行恢复(包括但不限于修复隔墙、拆除隔墙等)的,恢复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大型商场,商场内商户较多、人流量较大,为保障商场持续有序运行,买受人可以与重庆辰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商签订经营管理合同,由重庆辰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对凯谊·世纪广场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如未协商达成一致,则本次交付设置过渡期,期限至少从裁定过户之日起计算3个月,期间内由重庆辰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人民法院和买受人的监督下继续对凯谊·世纪广场进行经营管理。参与竞拍或申请以物抵债即视为同意设置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本院负责协调处理商场经营管理、交付等事宜。请竞买人(买受人)引起高度注意。

八、悔拍的认定及处理

买受人不按时交纳全部尾款的,视为悔拍,执行法院将作出撤销本次拍卖的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处置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买受人已缴纳部分尾款的,在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费用损失、弥补差价的情况下,参照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费用损失、弥补差价;支付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后有剩余的退还买受人。

保证金和已交纳的尾款不足以支付费用损失、弥补成交价款差价的,原买受人应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异议处理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应不晚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第7个自然日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

十、其他事项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估价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如本案双方当事人、标的物利害关系人等主体发生争议,以本次拍卖公告内容为准,拍卖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服务: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231250 、023-63819678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0263562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0249745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1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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