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二拍 重庆市北碚区双柏路105号负1层共69个停车用房(分零拍卖)标的拍卖

重庆北碚区重庆北碚区双柏路105号负1层
当前价:3.0464万元
评估价:5.44万元公告中
拍卖开始时间:2024-08-11 10:00
淘宝网二拍
  • 拍卖时间 2024-08-11 10:00
  • 延时周期 5分钟
  • 加价幅度 400元
  • 处置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保证金 0.6万元
  • 优先购买权
  • 预约提醒 0人
  • 浏览量 0人
  • 报名 0人

视频介绍

拍品介绍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北碚区双柏路105号负1层共69个停车用房(分零拍卖)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房屋产权证号

渝(2018)北碚区不动产权第000895258号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重庆润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20430331

房屋用途

停车用房

租赁、使用情况

目前空置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有查封、有抵押

特别说明

1.限购情况: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2.税费负担情况: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下载《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在收到过户文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过户事宜,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买受人应自收到执行裁定书过户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领条(须载明开户银行全称、账号)、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垫付税费票据原件。逾期未提交前述申请领款材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费用,或依法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水、电、气费、大修基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小区业主在拍卖开始之日前7日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申报优先购买权;同一车位有多名申报了优先购买权的业主竞买的,由竞拍出价高者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属小区中的一套房屋之业主可以申请对一个车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一名业主在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小区享有多套房屋的,其申请优先购买的车位数量可等于或者小于其房屋套数。逾期未申报的,视为业主放弃优先购买权2)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车库已办理了产权证,但标的物未办理单独的产权证,拍卖成交后能否办理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并承担因办理产权证产生的相关费用,请竞买人注意。(3)本次拍卖标的物65-69号车位有蓝色大门阻挡,其中65、66、69号车位上堆放有杂物,请竞买人注意。(4)标的物所在地有物业管理,车位管理费为60元/月,标的物的物管费、水、电费以及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231250;023-63819678(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


拍品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2024年81110:00起至2024年812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64.YwS36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成功竞买人按照本院规定支付尾款后应及时与院联系,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下载《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院解除查封、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咨询服务: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231250 023-63819678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23-67679098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二十五

 


拍卖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于2024年7月23日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重庆市北碚区双柏路105号负1层共69个停车用房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2024年81110:00起至2024年812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64.YwS362)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北碚区双柏路105号负1层共69个停车用房总公告

1.标的物介绍:该房屋产权证号渝(2018)北碚区不动产权第000895258号,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0331日。房屋位于所在大楼名义层负1正源·橡园有物管管理。目前空置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行承担

2.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被本院查封并有抵押。(2)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小区业主在拍卖开始之日前7日向院提交书面材料申报优先购买权;同一车位有多名申报了优先购买权的业主竞买的,由竞拍出价高者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属小区中的一套房屋之业主可以申请对一个车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一名业主在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小区享有多套房屋的,其申请优先购买的车位数量可等于或者小于其房屋套数。逾期未申报的,视为业主放弃优先购买权3)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车库已办理了产权证,但标的物未办理单独的产权证,拍卖成交后能否办理单个车位产权证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并承担因办理产权证产生的相关费用,请竞买人注意。(4)本次拍卖标的物65-69号车位有蓝色大门阻挡,其中65、66、69号车位上堆放有杂物,请竞买人注意。(5)标的物所在地有物业管理,车位管理费为60元/月,标的物的物业费、水、电费以及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预约看样请关注雍迦科技”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yongjiakj.com完成自助预约,亦可致电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人工预约:400-0231250、023-63819678。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不晚于2024年86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不晚于2024年86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相同竞价有二人的,由享有优先购买权者竞得;二人均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须继续竞价;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竞买人均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拍卖结束时由出价最高者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 :华夏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63930185300000617065760);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5.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税费缴纳

1.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下载《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在收到过户文书15日内完成过户事宜,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买受人应自收到执行裁定书过户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领条(须载明开户银行全称、账号)、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垫付税费票据原件。逾期未提交前述申请领款材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费用,或依法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水、电、气费、大修基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过户及交付

1.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包含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4.拍卖成功后,由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5.若本次拍卖标的物有人占有使用,需给本院一定的交付时间,请竞买人注意。

八、悔拍及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由本院依法审查,认定是否构成悔拍。

若本院裁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231250 023-63819678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23-67679098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二十五

 

 

 

 

 

 

 

 

 


数据图表